• 羡慕

    200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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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taras.blogbus.com/logs/3985253.html

    TARAS案:胡说一气。

     

    完全的个人自由,理论上当然是存在的,但是考虑到人从来是不平等的,从来有智力、知识、体力、道德等等方面的差别,因此所谓绝对的个人自由不可能实现,人总有差别,总会有不平等。但是当这个差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比如,保障政治活动中的平等,那么个人也就很自由了。

    个体的自由表达与自由选择,自由的消费,把钱真当钱,让它流通起来,而不是保险,或者说不是用来解决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问题的,比如买房啊,买保险啊,养孩子啊,等等。这些不是消费品,因为没有房子就没地方住,没有保险将来得病就可能没钱治,没有钱,孩子就没法抚养、上学受教育。这些的本质是,你必须为了解决一些问题而被迫作出的决定。这个,不叫消费。

    我越来越相信一个道理,就是群体之所以会有趋同,完全是因为遇到了问题。因为群体总是表现为惰性的,消极的。一个人可以主动地去奋斗啊,去追求啊,去有所爱好,但是让一个群体去做某件事件一定是因为它相信了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其深刻感受到的问题。所以,群体第一的需要是要生存,生存的第一需要是要安全,然后是要温饱。一个群体,保证温饱了,你让他们去抢粮食?没人跟你去,必须饿极了才会去。

    所以,所谓的政治,作为群体的社会生活,其本质也是因为有问题才会存在的。这个问题涉及安全,以及相互的交流、交换活动。当这些出现了问题,而无法通过对话解决,人就需要一个强权,去强行制定与保证规则。群体需要一个超群的东西或人或神话,依赖其去解决问题。
    假如,所有的政治都是被动产生的。那么,自由主义就等于是明晰了群己权界,实质上就是保障了政治活动的范畴-责任,明晰了私有的空间-权利,私有的权利范围,并把其权力尽可能的稀释。这样很多问题就不是依赖超群的东西去解决了。而是通过契约,在明确了自己所有权以后,通过选择、交换的方式去达成秩序,建立规则。但是,无论如何交换,个人的权责理论上都是无法出卖的。每个人都在这个层面平等。
    而后,政治要解决的,其实就是社会福利保障的问题了。当这个问题也解决得差不多的时候,除非外敌侵略,那么维系一个政府和群体观念、体制就是一种常态的专业的东西了。人们也就不会去关注那么多政治话题。于是变成了自由的人,自由消费的人,自由表达和自由选择的人。
    那时候,国家不需要爱,因为是哪个国家的人并不重要。就像澳大利亚人和新西兰人已经出现的类似场景。人是这样的,在遇到问题,遇到危险的时候,需要集体,没危险为什么要集体去限制自己呢?自由主义的本质是个体。
    在国际关系中,以前需要发动战争,要强权去推动去保障的东西,似乎也不存在了。
    那时候,全世界的地域划分,其实不是依据语言、文化、政治的划分,而是依据无数个体各自认同什么,选择什么去集结势力。但是很难说这些不同的势力之间是竞争的关系,因为这些选择的前提是政治的问题都解决了。
    这意味着,当耐克公司,或者更深的意义上说,是耐克背后更复杂的非政治的集团,出了一款限量版的鞋,于是在纽约,在巴黎,在多哈,在广州的耐克迷会去拼命抢它。因为这是他们的表达和选择。而且,这些人之间会更有认同,完全是基于耐克迷这点,跟地域、国别无关,跟历史记忆无关。
    这种企业也就不是企业,而是凝聚智慧、技术和各种资源,为若干个体创造他们能够认同的一种表达形式、符号、语言。

    对我而言,那种社会是不需要我这种人的,但是,放开胸怀说,这种终结历史的社会是一种进步,是值得追求的。哪怕到时候,人们不需要英雄,而是个性。

    所以,我真希望那个时代快点到来,我也真希望,我能赶上那种生活。

     


    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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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久不见了,哈哈!